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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绵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与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5-02-19 13:45文章来源:绵阳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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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启动了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工作,现将《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与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县(市、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及有关企业根据高企认定管理工作的要求和安排,尽早谋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高企认定工作安排

2025年高企认定共办理四批,企业当年只能申报一次。

第一批:3月10日—3月31日,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3月28日17:00;市科技局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3月31日17:00。

第二批:5月6日—5月29日,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5月28日17:00;市科技局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5月29日17:00。

第三批:7月1日—7月30日,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7月29日17:00,市科技局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7月30日17:00。

第四批:9月1日—9月23日,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22日17:00,市科技局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23日17:00。

申报流程:申报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http://www.innocom.gov.cn/)填报申请资料,提交审核通过后,打印网上生成的申请书(PDF格式)并签字、盖章,报送至绵阳市科学技术局。

若审核未通过,可根据未通过原因作相应资料修改、补充和完善,再次网上提交申请材料。

二、高企更名工作安排

2025年高企更名共办理三批,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批:3月17日—3月31日,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受理截止时间为3月31日17:00。(注意:如企业名称发生变化,且准备申报2025年高企认定的,请务必在此批次申请更名)

第二批:6月3日—6月19日,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19日17:00。

第三批:9月1日—9月11日,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11日17:00。

申报流程: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写申请材料,提交后两个工作日内若未被退回,即可导出打印纸质申报材料,签字、盖章后邮寄或递交至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若提交后两个工作日内被退回,可修改相关资料后再次提交。请在各批次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之前邮寄至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三、填报高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有效高企应于2025年5月31日前通过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网址:https://hjrz.chinatorch.org.cn/login)完成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填报及修改工作,省高企办管理员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完成审核工作。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将取消其高企资格并报国家备案。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请

请按要求由专人操作网上申报,并管理好账号和密码。申报高企认定材料请严格按批次时间提交至绵阳市科学技术局,各类材料一式1份。

企业认定高企可以选择告知承诺方式或非告知承诺方式申请。

申请方式一:告知承诺方式

企业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申请企业参照《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文件执行。

申请方式二:非告知承诺方式

企业选择非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申请企业应当按规定提供有关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申报材料不退还,企业注意留底。所有资质、证明、证书等交材料时带原件,待查验后退回。

(二)申请高企认定应提交的书面材料

1.《高企认定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6.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对涉密企业,须将申请认定高企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三)申请高企更名应提交的书面材料

1.高企名称变更申请书(系统打印、法人签字、企业盖公章)。

2.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及其他名称变更证明文件。

3.企业更名前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原高企证书复印件。

5.企业名称变更当年的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包括名称变更前后企业职工总数科技人员数及其所占比例)。

6.企业拥有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包括申报高企时所列知识产权及其他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7.成果转化证明相关材料。

8.近三年研发项目情况表和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

9.经具有资质中介机构审计的近三个会计年度(变更当年及变更前两年)财务审计报告(含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

10.经具有资质中介机构审计的近三个会计年度(变更当年及变更前两年)研究开发费用和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11.近三个会计年度(变更当年及变更前两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四)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要求双面打印、复印,清晰可辨,书脊标示企业名称,简装尽量做成一本,禁用活页夹、塑料封皮。提供的专项审计报告须为原件。

2.企业所有申报材料应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核实提供虚假材料的,自动丧失申报资格,并纳入诚信黑名单。

3.各县(市、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应切实履行属地责任,与企业建立沟通直连机制,及时答复企业问题。各批次网申截止后一个工作日前,各县(市、区)、园区需对照现场核查内容完成现场核查工作,并将推荐申报函及汇总表电子件(盖章件及可编辑件)报市科技局。

五、提交申报材料地点

绵阳市科学技术局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子云路北段58号230室

电话:(0816)2332431

申报业务咨询电话:13568439275

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二段24号办公大楼114室

电话:(028)68107837    68107842

 

附件:1.《关于四川省开展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2.《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

 

绵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2月18日

浏览次数:

相关文件:

  • 附件1:关于四川省开展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doc
  • 附件2:《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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