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推进绵阳市科技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建设,推动健全符合科研规律的科技管理体制和政策体系,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共五章、二十二条,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内容: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制定目的和组织实施原则。(第一到第三条)
第二章专家库建设,明确了专家库建设遵循的原则,入库专家要求,专家入库流程,专家参与评审活动的相关原则规定,以及对吸纳绵阳市外专家的要求。(第四到第九条)
第三章专家库的使用管理,明确了选取专家的情形及应遵循的原则(包括专家回避情形),对专家诚信记录及专家出库的相关规定。(第十到第十六条)
第四章监督管理与罚则,明确了对专家的评审活动进行监督,使用专家库的单位的责任,以及专家所在单位的责任。(第十七到第二十条)
第五章附则,明确了本管理办法施行时间、有效期等。(第二十一到第二十二条)
三、主要特点
一是厘清管理办法定位。专家库是绵阳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技术专家、管理专家和财务专家三类专家构成,参与我市科技项目或其他科技活动所需的评审、评估、验收、绩效评价及咨询等科技管理过程。持续规范专家库管理,有利于充分发挥专家在科技项目评审、科技评估、科技咨询等科技创新活动中的关键作用。
二是明确各方责任。绵阳市科学技术局牵头专家库建设的总体部署和统筹协调,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专家库建设、运行维护等相关工作。专家所在单位要认真履行法人主体责任,加强专家信息审核,及时向专家通报专家库工作进展、宣传科技和计划管理政策;专家本人应具备相应评审能力,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材料,并在参加科技项目评审活动中遵循科研诚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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