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始终把科技创新作为核心价值,深入实施科技立市战略,把服务保障国防建设作为头等大事,把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作为重中之重,把营造良好创新生态作为重要保障,持续提升中国科技城的创新能级,加快建设国家科技创新先行区,制定以下政策。
二、制定依据
《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
三、主要内容
“科创十条”紧紧围绕创新驱动和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紧扣建设国家科技创新先行区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创新高地这一目标,从十个方面提出支持措施。
一是设立10亿元科技创新资金。统筹各项财政资金,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对创新链各个环节予以支持。
二是加大创新主体引育。积极推动知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龙头企业,及其高水平创新团队等参与科技城建设。支持企业发展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
三是支持创新平台体系建设。鼓励创新主体争创国家实验室、国省级创新平台,搭建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的完善载体。
四是支持企业研发能力提升。对企业研发费用给予补助。鼓励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对创新联合体牵头实施的研发项目予以持续支持。支持建设新建概念验证、中试熟化平台,以及组建新型研发机构。鼓励企业设立科技助理工作室,增强企业研发能力。
五是支持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开展应用基础研究。鼓励企业承担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鼓励申报国省科技奖励。优化科研项目管理,建立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揭榜挂帅”制度,实施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负面清单”制度。
六是加速科技成果在绵转化。深化院所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企业引进技术成果并产业化。
七是提升专业化科技服务能力。支持技术交易(转移)机构引进和发展。大力培育专业技术经纪人队伍。鼓励孵化机构高质量发展。
八是促进科技协同创新。(略)
九是强化科技金融支持。设立2亿元的政府引导类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创新类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直接融资支持。推动组建政府引导类天使投资基金,加大对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直接融资支持。鼓励创投机构来绵发展。鼓励创投企业引进市外已投高新技术企业或项目落地我市。设立科创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支持科创企业股权融资。
十是营造创新创业优良环境。开展科技人才绩效评价,根据贡献给予奖励。支持事业编制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支持国、省双创示范基地创新能力建设。支持知识产权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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