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知识产权局、“两金”中心、生促中心: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文明委会议、文明城市建设推进大会等会议精神,根据《中共绵阳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2014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我局精神文明工作的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以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建设文明城市为重点,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开展好志愿服务,扎实开展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培育文明的道德风尚,大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为建设文明绵阳、美丽绵阳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良好的社会环境,使绵阳文明城市建设工作更加深入。
二、主要任务
(一)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大兴文明礼仪、读书学习、勤俭节约之风。深入开展好文明交通、文明劝导、文明餐桌和文明传播四项行动。充分利用机关宣传栏,围绕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道德行为规范、生态文明建设和交通、食品安全方面,大力进行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积极参加市委、市政府开展的优秀公益广告有奖征集活动。
(二)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文明办的统一安排部署,继续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专项行动。遵循统一规则、统一标准、统一步调、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方式,推进我局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 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着力解决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食品、药品流通行业、窗口行业和公共场所三个领域的道道失范、诚信缺失等问题。重点围绕履行服务公约,服务礼仪、服务环境、服务形象、诚信经营和公共场所环境等职业道德和公德缺失的问题展开,积极摸索规律,形成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做实道德讲堂。聘请专家和道德领域领军人物,开展先进人物事迹进入道德讲堂宣讲。做实道德引导。组织志愿者深入广场、车站、机场、码头、公园、景区、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开展文明劝导,引导人们讲文明、讲公德。四是做实道德治理。发挥我局职能作用,完善规章制度,切实加强管理,依法依规整治。
(三)丰富志愿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市文明办的统一部署和文明委确定的中心工作,扎实抓好志愿服务工作。一是把握一个定位。将志愿服务定位在大规模道德实践活动,以此引导人们在做好事过程中长好心、当好人。二是普及一个理念。广泛传播“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理念,吸引更多的爱心人士参与志愿活动。三是做亮一个品牌。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着重组织好关爱老幼弱残和关爱山川河流两大志愿服务行动。四是积极助推三个转变。参与人员由机关干部职工向全社会共同参与转变,活动时间由阶段性为主向经常性转变,管理方式由松散型为主向规范化转变。
(四)精心组织道德模范评选表扬和学习宣传活动。切实做好每月一次的“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积极发动干部职工广泛参与,上半年全市组织评选绵阳市第三届道德模范,积极参加全国和省道德模范评选。同时,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在系统内部开展学习“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强化舆论引导。
(五)持之以恒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按照《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所确定的任务分工,继续深入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结合“科技之春”、“科技活动周”“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科普基地开放日”等形式和开展科普进校园等活动,将科学文明的“声音”传遍学校,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为未成年办实事、办好事。
(六)积极配合开展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结合“挂、包、帮”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开展好联系村的帮扶。认真按照市委挂得“下去”、包得“长远”、帮得“实在”的要求,围绕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和该村的实际具体完善帮扶规划和年度计划。积极协助村里产业。要结合科技的特点,免费为农村劳动人员提供科技培训,提高他们的解困致富能力,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七)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重点做好道德讲堂、学雷锋志愿服务队,文明餐桌行动,建立有效发挥作用的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小组等工作。继续做好做好我局文明城市建设工作。
(八)继续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按照《绵阳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我们的节日—元旦、春节、元宵”主题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开展好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充分结合我市商务系统实际,突出营造氛围,努力营造出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
(九)加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宣传力度。
充分发挥网络特别是机关门户网在传播文明、引领风尚、推进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向省厅和市委、市政府、市文明办报送工作信息,更好地反映精神文明创建成果,扩大影响力。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全局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长期性的重点工作。主要领导要担负起主战和督战的责任,对创建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创建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落到实处。
(二)强化措施,加强监督。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原有的创建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并把做好创建工作列入干部职工平时考核中。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创建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备案和通报。作为年终全面考核的重要依据进行奖惩兑现,确保创建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建章立制,常抓不懈。认真抓好创建各项制度的落实。建立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使创建工作经常化、制度化。